对此,香港警司协会主席陈民德总警司11日对环时记者表示, 使用汽油弹袭击警察是极端暴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严重违法罪行。不论其诉求是什么,都没有任何理由合理化这种恶行,“事实上,这已经是恐怖主义行为”。陈民德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严重伤人罪是可被判终身监禁的。
这还不够,据环时报道,有网友爆料称有人已经开始使用改装后的仿真枪向警署内发射催泪弹,而在反对派的社交媒体群组中,有人称上述枪械是改造后具有更大威力的武器。
看到这些消息,笔者觉得对暴徒的容忍度还是有点高了。开什么玩笑?暴徒都使用燃烧弹了,警察此时应该大量使用催泪瓦斯、橡皮弹、高压水枪等手段,要给予暴徒沉重打击才对。
暴徒现在都开始对警署使用催泪瓦斯,甚至都用起来燃烧弹了,这个真的是不能姑息了,必须进一步升级打击暴徒的手段。否则,暴徒就会越来越猖狂,香港警察受伤的就会更多,混乱级别就会进一步上升,这不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