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认为,这种针对国家行为的跨国重大诉讼,没有周密的研究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很难成功。华为的起诉,抓住美国宪法中立法权和行政权的边际,先以程序违法,再行扩大战果,提请法庭审查NDAA法案的具体规定违反宪法。他甚至认为,鉴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很有可能将载入美国史册。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曾兼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球副总裁、首席法务官(2017年),他认为,这个诉讼挑战,是华为做出的一个比较有效的回击:“一个企业起诉美国政府违宪,相对罕见。华为恰恰找到这样一个公法色彩、社会价值比较大的角度,利用法律维权。”
该案立案后,5月28日华为提交简易判决动议。华为称,其提出的“合宪性挑战”是“纯粹的法律问题”,该案不存在真正的重大事实争议,希望法庭尽快作出判决。根据美国法院系统显示的信息,针对该动议,法庭将于9月19日举行听证会。
作为被告的美国政府等,并未坐等应诉。7月3日,美国政府提起动议,请求法庭驳回这起诉讼。
华为法务部负责人向《财经》记者表示,华为对此案仍然充满信心,华为将于8月14日提交最新的案件说明书,“我们期待将于9月19日举行的听证会”。
另一起诉讼发生在今年6月。6月21日,华为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这些政府部门,质疑其被扣押的电信设备是否在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的范围内,并认为对方无故拖延作出是否放行的决定“非法”。 矛头对准美国商务部、美国工业安全局、美国出口执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