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协定很少附带执行和核查程序,这类似于对诸如朝鲜和伊朗等国实施惩罚性经济制裁的程序。贸易争端通常通过法院、世界贸易组织或通过协定内的仲裁小组和其他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
另一名业内消息人士表示,就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中国法律体系改革等不同问题达成的不同协议,可能需要个别的核查程序,所有这些都需要由谈判代表敲定。
该人士说:“核查和执行方面的挑战在于中国过去曾没兑现所作出的承诺。”
美国贸易代表署发言人拒绝就定期评估的可能性置评。
代表美国公司在华利益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恩尼斯说,需要进行额外的审查,并且应该定下明确的基准以及若未能达标必须面对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