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篇文章是阎学通在十几年前的一个演讲中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内容,非常深刻,建议大家都看看。
正文:在去年半年之后的争论,在5月17号仍然写进了中央文件(指不惜一切代价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在今年的1月份,贾庆林同志对这个有个解释,明确提出:我们当然要为和平建设争取机遇期,但是,如果台湾发生重大台独事变,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国家领土完整。
我想说什么呢?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就是经济建设为中心和维护领土完整两者的关系是什么?
经济建设为中心是重要任务,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是核心利益,关系到死生存亡,所以当重要任务和核心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重要任务要让位于核心利益。
很多人不太理解,为什么我们出台的叫《反分裂法》不是《统一法》?
这里变学术上有一点小的分歧,统一是指什么呢?
统一是指人和人的统一!
什么是统一?
统一是人。
人和人才有关系,不是人之外的没有关系,地和地没有关系!
我们说是领土主权完整是指台湾这块地,不是指的台湾人,所以《反分裂法》是说这块地不能分出去,不是说台湾人不能独立!
一句话:我们不反对台湾人独立,我们不反对台湾人不当中国人,这是人家的权利。
就像我们中国人自己一样,我们有权利独立!
我们有权利做中国人,也有权利不做中国人。你做不做中国人,那是你个人的事;你愿不愿意统一,愿不愿意国家统一那是你个人的事;你愿不愿意建立一个国家,那是你个人的事。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人家的这个权利。
有的同志可能会问:那你说什么呢?
我是说,我们有权利要求台湾人:你不能在我们家的地上建立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