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去4年之后,2016年5月27日,九泉之下的祁锦坤获得无罪判决。
10年前,因为两笔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的贷款,湖南湘潭民企老板祁锦坤的湘潭县锦坤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坤公司”)先被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还钱,随后其个人又被公安部门立为刑事案件侦办。
同一案情在法院民事判决祁锦坤的公司还钱之后,同一法院又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其个人10年有期徒刑。
服刑中,祁锦坤两次向市、省两级法院申诉喊冤,最终仍以有罪之身死于肺癌。死后4年,迟来的的无罪判决却揭示出惊人真相:60万元和100万元的两笔贷款都有抵押,且非重复抵押;100万元的贷款还有人担保,在祁被判有罪的半年前,100万元贷款本金已经由担保人偿还。原审判决遗漏了保证人连带担保、贷款已归还的关键事实。
2016年6月、9月,祁锦坤的家属分别向市县两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在此过程中,家属发现这100万元债权的谜团:既然100万元贷款早已归还,为何后来民事执行终结时,法院又向银行发放债权凭证?这多出来的100万债权哪去了?
两笔贷款,从民事到刑事
2003年8月,不到40岁的湘潭人祁锦坤在攒下一些积蓄和资源后,把原湘潭县铸造厂的机器设备和厂房租下,成立锦坤公司,他自己任法定代表人。
随后,在承诺安置职工的情况下,祁锦坤仅以55万余元的优惠价,“盘下”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工装。同时,祁锦坤拥有一份盖有长沙锻压机床有限公司真实印章的价值400万余元的资产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