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本身是一个市场调节行为,小区、医院单位或是市政道路等都可以收费,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收,也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要有相应的管制,停车不到半小时,得交费30元。近日,湖北武汉车主张先生就“享受”了这一高额停车待遇。
张先生的车,停在武汉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门口,该处原为武汉城市部门划设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2015年10月,武汉已取消路边道路停车收费;按照规定,张先生停车不应缴费。
相关专家指出,作为市场调节行为,城市道路停车收费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车主乱停车、“僵尸车”等问题,但产权问题需明晰;单位、小区停车收费应经相关审批程序,若是个人冒充收费员随意收费则可能涉嫌欺诈,有关部门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等予以处罚。
“一次收费30元,停了两次一共交60元!”说起不久前的停车经历,车主张先生仍有些不满。
9月15日,张先生驱车陪同学到医院看病,就近将车停在同济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门口。两小时后,张先生准备驾车离开,不料被收费30元。次日,张先生回医院拿药停车一小时左右,再次交停车费用30元。“按照规定,停车每小时只需要三四元钱,要是医院所属停车场半小时以内还应是免费的,不知道那里为什么停车收费这么高?”张先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