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报道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卡业务管理和转账管理,明确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通知》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同时,为降低居民转账成本,《通知》明确,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