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至此,全国已有30省份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关键要赋予农民和市民均等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教授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户籍限制,实行新的户籍制度(统称为居民),对于中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对于农民而言,仅取消原有户籍制度没有意义,关键要赋予原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均等的权益。”
孔祥智介绍,建国初期,为保证工业化、城市化多需资金,我国实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其重要特征就是把人口区分为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这项制度对于国家工业化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由于工业化任务已完成,这项制度的负面作用越来越明显。把人按出生地分类,本身就意味着对人的宪法权益的侵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依附于户籍制度的,还有十多项对农业人口不公正的制度。
“对于农民而言,仅仅取消原有户籍制度是没有意义的,关键是要赋予原农业人口和城镇人口相等的权益。”孔祥智告诉中国网记者,《意见》指出,“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就意味着原农业人口将会获得许多以前没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