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受访的救灾志愿者面对女记者这副扮相作何感想,想必不会感到舒服吧,很多公众也感到“辣眼睛”,就如厦门广电在通报中说的那样,“没有严格遵守集团相关规定,出现不当行为,违反了新闻记者职业规范,损害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与许多公共事件一样,“厦门女记者戴着墨镜打着伞采访”,自然也有不同的声音。一些人认为女记者着装与很多普通女孩并无二致,凭什么别的女孩能在大街上戴墨镜打伞,而女记者不能?这种论调恐怕是有意无意地混淆了工作与生活的区别。这位女记者当然有爱美的权利,生活中做此打扮没人会说三道四,可这是在特定的采访场景中,面对的是辛苦救灾的志愿者,这副仪态别说不符合职业形象,连待人接物的礼貌都没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