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出台,对好人模范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关爱,在精神上给予嘉许嘉奖,为营造“敢于做好事、好人有好报”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礼遇和帮扶的范围和对象为由海珠区申报,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入选全国、省、市、区级好人榜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广州好人”及提名奖,“海珠好人”获得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奖金在1000元~20000元之间(见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