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显示,8月25日,康淑花按照河南省异地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规定,向新密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登封市公安局侵权,请求恢复户籍,并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等3万元。目前,新密市法院已受理该案。
登封警方:注销户口原因是手续涉嫌造假
康淑花的护照
9月1日中午12时46分,登封警方通过微博,发出了“警方通报”。通报上说:“2016年7月18日上午,告成镇冶上村村民康淑花到我局出入境管理科为其女儿办理出国护照,出入境工作人员在对其例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份可疑,遂通知告成派出所将其带回调查。
经初查,民警发现康淑花系2011年8月5日因夫妻投靠从巩义市公安局涉村派出所迁入登封市告成镇。为进一步查明该户口有无问题,告成派出所将此情况通报给巩义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巩义警方发现康淑花系2002年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涉村村民康怀良三女儿的身份补录的户口。在认定康淑花户口为假户口后,巩义警方遂向我局告成派出所出具了 户口注销通知书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告成派出所依法依规注销了康淑花的户口。目前,我局正在进一步对康淑花假户口一事进行调查。”
为了求证康淑花的真实身份,记者与巩义警方取得联系。昨天晚上7时许,巩义市公安局的民警回复说,他们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可以确认康淑花当初补报户口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律师:当地警方注销康淑花户口,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