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申请7万却多贷出8万
南鲁镇的11名村民8月11日凌晨坐火车前往北京。两天前的8月9日,成武县信用联社(2014年5月改制为成武县农村商业银行)起诉闫乾坤的案子刚开完庭,法庭未当庭宣判。
闫乾坤家住南鲁镇闫堂村。2014年初,他准备在济南一处工地与朋友一起包工,但手头资金不足,便想到南鲁镇信用社贷款,“当时准备贷六七万元”。
当年3月14日,闫乾坤和朋友一起来到南鲁镇信用社,找到负责贷款的客户经理臧林峰申请贷款,并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两个担保人的身份证原件等材料。
按规定,信用社工作人员要到贷款人家中核实其还款能力及担保人的担保能力。但当年3月16日上午,在还未见到调查人员时,闫乾坤就接到了臧林峰的电话,“他说贷款已经申请下来了,让我去拿钱”。闫乾坤立即赶到信用社,见到了臧林峰。
谈话录音显示,臧林峰多次称,他给闫乾坤多贷了8万元用于信用社内部周转利息,“最长一个月的时间还上”。闫乾坤要求臧林峰以信用社的名义给其写一张收条做证明,臧林峰称,“以我的名义就可以了,比信用社的名义强”。
但之后臧林峰又称这8万元钱用于信用社内部转账,“因为得转两个(贷款)户到期的款”。臧林峰多次明确告知闫乾坤,多贷出来的8万元是信用社使用,并让其放心,不会把他弄进“黑名单”。
闫乾坤问臧林峰,“你们信用社利息还用转吗?”“收不上来的,超3个月了,来不了的这都是自己人,都认识,不然不会给他们转”,臧林峰回答称,“主要是转这个贷款,才多弄的这个钱。”
闫乾坤还问臧林峰为何不到他家里去调查,臧林峰称,“调查啥,信用社都知道自己用的钱,又不是你们用的钱,这都是说好的,要不然也给你们办不了”,“这都是给主任说好的”。
当天,闫乾坤的银行卡转入15万元。闫乾坤称,基于对臧林峰客户经理身份的信任,他签字同意臧林峰取走8万元,将7万元钱用在济南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