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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主要嫌疑人到案后,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避重就轻,互相推诿拒不交代。案件面临着主要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的局面。
专案组研究决定调整办案策略。一方面,海关缉私警察兵分三路,多次到山东济南、日照、威海等地,搜集“金舟19”号船走私过程中的犯罪证据,另一方面,与嫌疑人打心理战,争取逐个突破。
随后,在细致梳理证据的过程中,专案组进一步获取了重要证据,先后举证数百份。在对船员的再审中,该海关还获悉了该走私团伙另一艘参与走私的船舶“祥鸿9”号的关键线索,并顺藤摸瓜抓获参与走私船员7名。
经过长达近一年摸排和证据收集,这起走私大案的内幕终于被揭开。2014年6月至12月期间,山东籍人员孔某、赵某等人共谋,由孔某入股,以赵某名义 购买了“金舟19”船和“祥鸿9”船,并雇用汤某等舟山船员。赵某、胡某等人通过伪造航海路线、装油地点等手段逃避海关监管,从境外海域非法偷运成品油共 计2.48万吨进境,卸至山东日照、威海等港口的沿海油罐中。
经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孔某、赵某、胡某有期徒刑15年、13年、4年,各处罚金人民币2700万元、2600万元、5万元,判处汤某等17名船员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不等。
杭州海关缉私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开展“国门利剑2016”行动,杭州海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查处海上非法买卖、走私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