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动自行车的电瓶放在屋里充电夜间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在睡梦中夺去了小娟年轻的生命,年仅24岁。事后,小娟父母将电动车生产商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 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百余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涉案的电动车电瓶到底是谁生产的,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成为庭审的 焦点。
郭先生和妻子共育有三个女儿,夫妇二人与二女儿小娟、三女儿小玲共同居住在朝阳区鸿博家园的某处房屋。2015年10月16日凌晨3 点40分左右,郭先生夫妻被巨大的爆炸声惊醒,随后隔壁传来二女儿小娟的呼喊。郭先生冲过去推开房门想要救出女儿,但右手瞬间被大火灼伤,无法入内。待消 防队将火熄灭后,小娟已经死亡,年仅24岁,刚过完生日。
原来,当晚小娟照常将卸下来的小鸟电动车的电瓶放在屋里充电,引发爆炸。朝阳公安消防支队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该火灾原因为充电电瓶电器故障所致。
郭先生夫妇认为,是电瓶存在质量缺陷,导致女儿死亡。他们诉至法院,要求天津泰丰小鸟电动车业有限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百余万元,并赔偿鉴定机构评估后的房屋受损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