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检查机关查明被告人马永平因为水暖工程款的纠纷,产生在公交车上纵火泄愤,蓄意报复社会的犯罪意图。今年1月5日凌晨6点 半,被告人马永平,携带两桶汽油,从贺兰县马家寨公交站登上开往银川火车站的一辆301路公交汽车。7时许,马永平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汽油后,从车窗 跳出逃离现场,来到一处在建工地楼顶,试图自杀未果,被抓获归案。公交车着火造成18人被烧死,32人被烧伤。
银川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案,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确保案件速侦速捕,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永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后果极度严重,社会影响及其恶劣,应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