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网转发厦公宣消息:5月21日,思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他们通过厦门招宝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招宝公司”)的“招宝网”融资 租赁平台,购买汽车理财产品,获取抵押车辆的使用权及每月的利息收益。然而,从今年4月起,该公司抵押给债权人的车辆陆续“丢失”,怀疑是被原车主开走。 图为事发现场。
接到报警后,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众型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案班组开展调查,并将“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男,42岁,福建省福州人)、客服部经 理王某芳(女,46岁,福建省厦门人)、汽车部经理李某(男,35岁,福建省福州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图为事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