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健品起诉离婚】法官
三次起诉为何都被驳回?
一般情况下,第三次到法庭起诉离婚了,应该要准许了。可王老汉为何又一次被驳回了呢?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断的界限。但老年人离婚案件,有其独特性。
老年人的婚姻存续一般跨度较大,经历了子女的生育抚养、家庭的共同建设、老人的赡养。老年夫妻的感情更多的是坚守承诺的人生相伴相扶,是生活上的照 顾、疾病时的护理,是夕阳下的依伴。老年夫妻经过历史积淀的感情,也是公序良俗所要求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担当之所在。
关于老年人的分居,要看实际情况,因帮助儿女带孩子、疾病治疗、疗养导致长期未共同居住生活或者虽分居不同住所但经常沟通往来共同处理生活事宜的,不宜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老年夫妻离婚所产生的影响,一般涉及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在内的多个家庭,在亲戚朋友之间的扩散影响较大,正确引导老年人化解婚姻矛盾,依法合理裁判,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符合公序良俗的价值取向。(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