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法规设计违规套路
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因此沈某等人才要求养父母编造1994年,即孩子不满14岁时收养孩子的情节。
据悉,北京市民政局曾经在2010年出台了解决市民私自收养子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如果符合收养人的条件,私自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养父母,办理各项手续后,公安部门应为弃婴和儿童登记集体户口,民政部门再办理收养登记。法规系为解决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在落户、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沈某利用这一法规,违规办理收养手续,致使儿童落户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