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楚年获得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荣誉奖章
【法院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并处罚金4万元
去年1月6日,雷楚年向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自动投案。并称所获之上述钱款有40%用来自己开销、60%用来办事。去年11月3日,雷楚年在 高新法院受审。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雷楚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在长达40页的判决书上,经统计,雷楚年诈骗数额共计743000元人民币,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雷楚年还因伪造国家37机关印章和公司印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
近日,法院依法判决雷楚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 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雷楚年向相关被害人退赔其所诈骗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