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里想说的是,希望香港的法官能够知耻后勇,知道维护国家安全的利害,知道担任指定法官的重要责任,负好相关责任,不能再纵容“港独”危害国家安全了。
当然,国安法的规定决定了,谁如果胆敢纵容“港独”,那么安全委员会就可以依法终止其指定法官职务,考虑到其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以后也就没有机会被指定了。
处理香港国安案件是不是外籍法官不是最重要的,能不能执好法才是最重要的,马首席在这方面的责任重大!
当然,监督香港司法是否把国安法执行好的,将不止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还有内地14亿同胞!
我们都看着,看看到底“港独”破坏国家安全和香港安全,会受到怎样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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