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晚上10点多,孙某觉得有点中暑,就停下了手头工作走出去,在通风的地方坐了一会。没过多久,孙某想站起来继续工作,结果就晕倒了。
随后,孙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高烧至42度,内脏基本全都衰竭,住进了重症监护室。8月15日晚上8点多,孙某不治身亡。
孙某在该速递公司的淄博分拣站工作,而各地的分拣站都是该公司分包出去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孙某突然离世,一家人陷入悲痛。
孙某家属称,孙某生前工作的车间内并没有降温的设备,快递搬上搬下特别热,却一点防暑措施都没有。
经了解,孙某工作的淄博分拣站已被外包,属于该公司的淄博加盟商。到底要找谁赔偿,孙某的家属一度陷入迷茫。
律师表示,“如果死者是因为工作环境温度过高导致中暑或热射病死亡,单位就应该进行赔偿。”
19日,孙某家属表示,他们和相关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得到了62万元的赔偿,“我们接受这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