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无奈拍B超证明有子宫
公安部对18类证明开具表示“爱莫能助”之后,内地民众控诉“奇葩证明”的风潮有越演越烈之势。例如江西一名女孩因为户籍信息出错,前往派出所更改 性别时却被要求证明自己是女孩,无奈只能做B超,证明自己有子宫。涉事派出所后来表示,负责民警是新手,导致群众受委屈,在核实情况后已为申请人更正户籍 信息。
据香港《南华早报》网站8月26日报道,家住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潭头村的14岁女孩吴某,在2004年的人口信息统计时,其性别被错误登记为男性。派出所在发现问题后仅在户口簿上更正,但未有在户籍管理系统中更正。
今年8月,吴某来到丰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更正性别信息,但民警却表示,按照规定需要提供“性别鉴定证明”才能办理。
吴某的母亲表示,由于医疗机构无法开除性别鉴定证明,只能在医生的建议下以B超代替,B超检测单显示,吴某具备子宫等女性特征。
昨日,丰城市公安局发布声明,指为吴某办理户籍业务的民警今年7月才接任户籍民警,对户籍业务不够熟。
公安局表示,江西省公安厅近期开展了户籍清理整顿工作,由于历史原因,丰城市公安局一些户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因此在办理吴某的性别更正业务时,这名民警“过于谨慎,尚显呆板”。
公安局表示,已对经办民警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离岗培训学习。
除了“证明女孩是女孩”,今日备受网民关注的还有一份“无犯罪证明”。虽然从本质上来讲这并不能算是“奇葩证明”,但如果是用在这两个情况下,合理性就存疑了: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以及为自己办理退休手续。
中国江苏网26日报道,河北石家庄的乔先生的孩子今年要上学,但河北当地教育部门却说,孩子上学,家长监护人必须递交一张“无犯罪证明”。
当事人质疑,“孩子上学,和父母有没有犯罪前科有什么关系呢?”虽然办理开具证明的民警也觉得不合理,但为了让孩子顺利入学,还是为乔先生出具了证明。
但民警在开具证明时,也向教育部门捎了话:“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请问子女入学为何需要提供父母的无犯罪记录?难道有前科劣迹的父母,子女就不能按规定入学了吗?”
该民警表示,派出所平日开具最多的就是“无犯罪证明”,大多是公司招聘,但孩子入学要家长开无犯罪证明,是头一次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