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被告同意因涉案文章给原告造成的困扰进行道歉,但道歉应该在有效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原告创办的万达集团也有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其受关注度与“顶尖企业家思维”这样的草根公众号根本不是一个量级,其一篇声明即会引起各大媒体的转载,影响力远超“顶尖企业家思维”。
王健林索赔经济损失698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22440元公证费,共计10005000元。被告回应愿意赔偿有证据证明的合理支出费用。
被代:涉案文章说到底是一篇商业观点,对其点击转载的未必认真研读,读过的人有赞同的也有否定的,赞成的人自然对原告的评价不会降低,不赞成的人一定是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的人,这样的鸡汤文他们会思考查证不盲信,自然不会轻易相信涉案文章出自原告之手。
对此,原告方予以反驳。
原告方代理律师:被告的这篇文章,直接否认了或者说将原告正在运行的电商平台,与原告享誉成名的商业地产项目所对立起来,显然这是一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庭审最后,双方表示庭后考虑是否调解。21岁的杨某也到庭,但未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