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放学校 老师的话万万不敢听 出事就是理解不到位 体力不支
学生体育摔伤索赔11万 律师点评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本条规定的是公平责任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应该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责任,本案中,张某在体育课上做规定的动作时受伤,师生双方对该损害均无过错,属教学意外事故。但根据公平原则,学校应该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的损害给予一定的赔偿。因此,应由双方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