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限电细则
政策法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5日至10日行政拘留。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从4月1日起,也将一律予以行政拘留。执法期间,“涉摩涉电”暴力抗法的,无论是正常或残疾等其他人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将一律依法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
二、整治源头,销售门店负连带责任
据悉,今年深圳“禁摩限电”工作以源头整治为核心,针对生产、销售及维修门店违法销售,兜客拉客行为,拉客车辆随意停放的区域以及快递、送水、送气等行业使用三轮车开展源头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