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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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来京人员管理制度演变
暂住证制度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是当时大多数城市对非本地户籍人口实施管理的主要办法。1995年6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其中提出,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暂住证制度的强制性失去了法律依托甚至发生抵触,暂住证成为社会学及法律学专家联合“声讨”的对象。
同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并转发市人事局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文件提出对于本市紧缺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2010年,推行居住证制度在北京首次被提出。据公开报道,2010年5月,时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表示,公安机关为了居住证制度的推出,正在进行全市实有人口的全覆盖调查,为居住证制度奠定基础。
此后的4年,居住证制度一直在推进,并在北京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中常被提起。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要落实居住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