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罚款100万;郭平罚款50万;徐直军罚款50万;胡厚崑罚款50万;李杰罚款50万。”
通报显示,该文件由华为总裁任正非于2018年1月17日签发。通报称,“近年,部分经营单位发生了经营质量事故和业务造假行为,公司管理层对此负有领导不力的管理责任”,经董事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公司主要责任领导作出问责,并通报公司全体员工。
针对上述通报,“公司深读”向一位华为内部人士求证真伪,对方表示,“真的”。
该内部人士告诉“公司深读”,1月15日在华为的年度工作会议上,任正非“批判”了上述问题,并且当时即表示要罚自己100万,“以为说说而已开个玩笑,没想到今天(1月17日)就发文兑现了”。
对于通报中所称“经营质量事故和业务造假行为”,该内部人士透露,“只听说过海外有一些代表处虚增订货经营数据造假”,同时,华为“已经将那时候数据造假的主要高级别领导降职降薪、冻结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