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了四年多两家医院都赔偿
李为民及子女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07年10月10日,代理律师拿回判决书,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看到这样的结果,李为民及子女表示不服。于是,他们将再审申请书递交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9个月后,法院依法改判并纠正原审法院的部分错误,因“延误诊断,使患者白一民减少了存活机会,导致患者加速死亡,齐鲁医院的医疗过失与患者死亡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同时,维持原审法院对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判决。两家医院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月15日,记者联系上齐鲁医院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关科室,他们均表示服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老李告诉记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所负的责任维持原判,这家医院已于2006年将近10万元的赔偿金赔给他们一家。今年春节前,老李一家从历下区人民法院拿到了齐鲁医院赔给他们的3万余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