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刑期再被控是怎么回事?据悉,2014年4月15日,蔡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罚款30万元,刑期自2013年6月22日至2017年12月21日。然而,服刑期间,蔡某又被朝阳区检察院指控犯非法经营罪。在服刑一年多后的2014年11月17日,蔡某被从山东押回北京再审。昨日,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武认为,该案是因发现蔡某遗漏罪行,将其押回重审又判决的案件。
今年42岁的蔡某曾因非法经营被山东省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服刑期间,蔡某又被朝阳区检察院指控私设交易平台炒黄金,非法经营致投资客户损失21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蔡某因漏罪被朝阳法院加判有期徒刑5年,两罪共处5年半。
男子服刑期间被控犯漏罪
2016年3月14日,朝阳检察院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朝阳检察院指控称,2010年3月至2011年11月,蔡某在位于朝阳区北三环东路的易亨大厦内,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以北京金泽大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泽公司)的名义,私设网络交易平台,从事非法期货业务,交易额30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公安机关查封了蔡某及其妻子、女儿在廊坊市的10套住房,冻结他们在北京的3个账户,并扣押了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