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被要求摊水电费 每月2000元

论坛出处:西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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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7-20

6月底,张小慧由于个人原因离职。7月16日,公司给她发了6月份的工资1300余元,张小慧觉得这个数额有问题,便询问了公司财务,却被告知她入职第三个月开始计公摊,需要交2000元的公摊,目前还欠公司公摊500元。

“财务说公摊就是公司的费用开支,比如电话资源、房租、水电、渠道费等,反正公司对外发生的费用都要由员工分摊。我完全不知道员工还要交公摊费这回事,从培训入职到离职前公司都没告诉过我。我不记得合同上有关于公摊费的内容,专门问了其他同事,他们也说没看到合同上写了要收公摊费。”张小慧说,多名同事告诉她,几乎都是离职时才知道要交公摊费,有的700元左右,有的1200元,各不相同。至于公摊费如何计算,为什么要由员工负担,张小慧也并不清楚。

张小慧记得自己在6月份有一笔1500元的佣金,按照提成15%,她应该拿到225元提成。她向成都商报记者展示了与财务的聊天截图,对方表示:“6月你收了1500元回来,没有提成!原因是第三个月开始计公摊,你有2000元的公摊,所以还欠公摊500元。”

张小慧再次询问同事得知,每个员工每月要交2000元公摊费,从收到的佣金中抵扣。“原本收到的佣金是用来给我们发提成的,这样一来,相当于每个月收到的佣金首先要扣除公摊费2000元,剩下的才来计算提成。如果没有佣金或者佣金不够2000元,那岂不是一直欠公司的公摊费?员工还能剩下工资吗?”张小慧表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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