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波事件始末 涉案9400万潜逃新加坡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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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5-05-11


昨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1昨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被押解下飞机。新华社记者陈晔华摄

新京报讯(记者张媛)昨日下午3时29分,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上的2号疑犯,号码为A-1256/2-2011。

赃款用于赌博等

昨日下午4时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其押解回江西。

据最高检通报,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 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 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2011年1月,李华波潜逃至新加坡。

部分赃款已追回

今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已将新加坡法庭终审判决李华波犯“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所没收的18。2万新元赃款,直接汇给鄱阳县财政局。经上饶 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定被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均系李华波的 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最高检表示,李华波归案后,检察机关将对其依法讯问,进一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对其提起公诉。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4月25日,“百人名单”中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他也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中纪委称,该案是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

出狱当日被遣返回国

昨日,中纪委将李华波的遣返评价为:“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李华波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 返的重要案犯。其原因在于,李华波案件发生后,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 加坡进行磋商。

但由于中新两国没有缔结引渡条约,双方只能开展司法执法合作追逃。即: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 产,对其实行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李华波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出狱当日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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