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新龙表示,随着电动车的增多,当地相关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仅灌云县目前就有40万辆电动车,每天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有十来起。至于有观点认为,交通违法“优惠券”的举措,会伤及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章新龙并不这么认为。他表示,交通安全法有规定的,对轻微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这三个群体,轻微的交通违法,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这个也是有额度的,比如罚款5块钱也对,罚款50块钱也对,所谓的优惠券,跟法律没有违背。所谓的优惠就是处罚不同,比如认错态度好,应该罚50的就罚5块吧。
尽管如此,灌云县交警大队还是紧急叫停了这一“优惠券”,章新龙说,原本计划,从6月20号到7月10号,是交通规则的宣传期,现在,取代“优惠券”的,是传统的“交通违法承诺书”,对于首次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和电动车驾驶人,要求其当场签署遵守交通规则的承诺书。等7月10号以后,将对所有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罚。他介绍,(6月)20号到(7月)10号是宣传阶段,宣传阶段结束以后10号开始以后,比如查到电动车走快车道,就要罚款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