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允许大米进口 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论坛出处:西陆网
作者:
时间 :2018-11-29

封禁7年后,中国海关总署解除对日本新潟大米的进口限制。海关总署11月28日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经评估,允许日本新潟大米进口,即日起施行。


公告提及,日本新潟大米是指日本新潟县产稻谷及新潟县产稻谷加工的糙米,经获得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日本大米加工厂(企业名单请访问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加工而成的大米。海关总署要求,日本新潟大米在进口时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植物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

您可能对这些帖子感兴趣

如何培养天才儿童

经典图片

每日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