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情”用公权敛财买房
有过一次婚姻的蒯发忠38岁时与小他10岁的王某产生了第二段感情,于1996年元月结婚。他对王某疼爱有加,有求必应。1999年他以正团职转业回老家随州工作,历任随州市民防办副主任、主任。
2004 年,王某随丈夫来随州工作、安家。随州市自2000年8月升格为地级市后,经济升温,房价攀升。一次,王某发现城区某小学对面有门面出售,她认为此地段增 值潜力大,但苦于无钱入手。此时,王某同事的熟人曹某有一房地产项目没按规划建地下防空设施,办不了人防“结建”手续,还要受处罚。曹某很快送了10万元 给王某。收了钱的王某要丈夫在曹某项目上放一马。尝到权力甜头的蒯发忠此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收钱也从10万上升到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