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侵吞公款6万
通州区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贾某养了狗,为了给自己的爱犬盖狗舍及休息场所,他指使他人虚开发票6万余元用公款报销。昨天记者获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贾某被市三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
现年48岁的贾某,案发前,他除了担任通州区永顺镇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外,还是通州区永顺镇的一名人大代表。
据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3年,贾某为使用小圣庙村的房屋院落养狗,指使田某先行垫资将该房屋院落予以装修。此后,贾某将该房屋院落用于养狗及休息。其间,贾某利用担任小圣庙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田某虚开汽车维修发票等将上述装修款在小圣庙村村委会报销,面值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经贾某审批后,田某将报销款领取并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