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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强收过路费 收费标准“看心情”

  

【村民强收过路费 收费标准“看心情”】50多岁的高某“热心”将村里一处无人维护的公路进行打理、维护后,对经过此路的车主强收“过路费”,最终有人举报,高某归案。日前,房山法院判决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