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医院开出的没有明细的账单
病人需要救护车送到九江,但医生却要求交1000元押金,并表示“押金不交,救护车就不走”,病人转院到别家医院后,却无故多出一日的医 疗费用。4月5日,瑞昌市流庄鲁家湖的村民张辉(化名)向中国江西网投诉称,瑞昌市人民医院不但要求病人家属交使用救护车的押金,还开出“无明细账单”。
押金不交救护车不走 病人转院后还有住院费用
3月27日凌晨4时左右,61岁的张武(化名)突然头痛起来,家人连忙拨打救护车电话。5时左右,张武被送进瑞昌市人民医院,医生对其进行1个多小时的抢救后,建议将张武送去九江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一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在家人同意后,医院当即为张武联系了救护车。正在家人准备送张武离开医院的时候,医生提出要付1000元的押金,并表示“押金不交,救护车就不走”。
“以前我们送了病人去九江后,他们却不回来缴费,所以你们要先交1000元押金。”由于当时张武爱人身上只有400余元,为了争夺宝贵的救援时间,张武的家人便把这400余元当作押金交给了医生。
3 月27日7时28分,张武住进九江的第一七一医院,并在那里接受了外科手术。3月28,张武的女儿张丽(化名)去瑞昌市人民医院结算费用时,除了抢救需支 付的1346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欠费,要求张丽另支付500元。没多想的张丽当即付了钱,直到张武的儿子张辉在4月3日晚上查看账单时,才发现不 对劲。
“这份459元的账单写的时间是3月29日,但我父亲在3月27日就已经转院离开人民医院了,这29日的账单是用在了谁的身上?”张辉实在是不明白自己为何要为这张账单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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