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症状感染者第219
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宏发路。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0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1
系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季庄。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2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宦巷上。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3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宗言村和谐苑。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4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三房巷村公寓楼。为密接人员,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5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6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7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8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29
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0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1
系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季庄。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2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3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4
系新桥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新桥镇黄河社区西园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5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倪家巷村一品花园。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6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5家人,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7
系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毗山村松文头路。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8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季庄。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39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0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庄村兴隆南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1
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宏发路。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2
系周庄镇某酒店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弘阳昕悦府。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3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51家人,住址为周庄镇宗言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4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5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宗言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6
系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季庄。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7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10家人,住址为周庄镇鸡龙山村杨家庄。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8
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49
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0
系周庄镇某学校学生,住址为周庄镇金湾村钱家湾。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1
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2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22家人,住址为周庄镇三房巷村周南花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3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2家人,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4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227家人,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5
系周庄镇某学校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华宏世纪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6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7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8
系周庄镇某百货超市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59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周西新村。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0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员工宿舍。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1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234家人,新桥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新桥镇黄河社区西园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2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洪济路。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3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74同事,新桥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新桥镇黄河社区西园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4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74同事,新桥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新桥镇黄河社区西园路。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5
住址为周庄镇东林村蒋巷上。为密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6
住址为周庄镇周庄村江东八村。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7
系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云亭街道季庄。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8
住址为周庄镇北新社区西大街。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69
系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华宏村大陆家巷。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70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161同事,周庄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陶城村何家庄。在封控区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71
系无症状感染者第48家人,云亭街道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周庄镇周西村新市民公寓。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第272
系华士镇某企业工作人员,住址为华士镇向阳村。在集中隔离点筛查发现。
大连:自5月10日起开展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
“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风险排查,确保社会安全和广大市民健康安全,在5月5日全市集中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基础上,自5月10日起,各区市县(先导区)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正式启用,在全市范围开展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现就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有关服务组织工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可在5月10日—16日期间,按照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安排,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合适时间,错时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可通过e大连APP查询)。采样时请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二、常态化核酸检测是及时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安全和市民健康安全的重要手段,结合病毒传播特点,考虑市民方便和社会成本,每位市民本次采样检测后,以后每隔7天进行一次采样检测。e大连APP将在每次采样后第5日开始弹窗提醒下次应采样检测时间,方便市民掌握,按时进行采样检测。
三、在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之前,请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展示前次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和用码记录;不方便使用手机的市民,请出示前次采样时发放的采样卡。常态化核酸筛查原则上每人每周检测一次,不需重复多次检测。如有出行、就医等特殊需求的,到就近医疗机构采样检测。
四、检测结果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辽事通健康码或者e大连查询;不方便使用手机的市民,可由他人通过国务院客户端,进入“核酸检测证明”页面后,通过“老幼助查”功能帮助查询。
五、本着对自己健康安全负责、对他人健康安全负责的精神,广大市民每周一次常态化核酸检测要应检尽检。对超过7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e大连通行码将赋“灰码”。在e大连通行码呈现“灰码”时,请尽快就近到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在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请不要前往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进行市民通行码查验,并督导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免因未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影响工作、出行和生活。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或者相关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市防指确定的重点风险人群按照原频次、原采样方式,通过原途径进行定期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