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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汽车原董事长祁玉民受贿1.33亿 严惩!

作者:
2022-05-07 10:34:11

二、查处情况

2022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654件,处置675件,初核578件,立案37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7人、组织处理106人,留置49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2份。

自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826件,处置1748件,初核1477件,立案9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9人、组织处理253人,留置158人,移送司法机关8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21份。立案查处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破坏经营环境、政务服务环境、监管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审批环境方面,分别占立案总数的39.3%、21.1%、12.4%、9.6%、7.2%、7.1%;破坏中介环境、信用环境和其他问题分别占比1.3%、1.2%、0.8%。

三、典型案例

(一)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此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关照并收受钱款1100万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祁玉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祁玉民被开除党籍,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省司法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姚喜双破坏中介环境等问题。2013年底,时任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姚喜双干预和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钱款40万元,通过向市政府领导介绍的方式,为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入备选审计公司库提供帮助。2002年至2020年,姚喜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支付货款、警服采购等方面先后为28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406万余元。姚喜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姚喜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锦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立维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2年春节期间、2013年3月,时任锦州凌海市委书记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钱款合计1500万元,为某公司承建路基工程、风景区改造工程、尽快拨付工程款等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立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3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463万余元。王立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王立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