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当得利”成被告
信托公司认为,按照他们的公告,姚女士所得本金应为57万余元,并非现在的300万元,多划付的的金额需要退回。
针对信托公司的这一说法,姚女士并不认可。姚女士认为,该公告很有可能为事发后信托公司补发的,“如果9月24日就把公告发给我,那么打多少钱都按公告来。”姚女士还表示,在打款之前相关APP上并无任何公告。
事发的第二天,姚女士通过银行打款的账号退还85万元,留下了她当时的信托本金300万元。原以为此事可以画上句号,可令姚女士没想到的是,2022年1月24日,姚女士因“不当得利”成为了被告,她名下的存款也被银行冻结。
据华商连线报道,2021年12月17日银行起诉状显示,案由为不当得利纠纷,银行作为原告诉请洛阳高新区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242万余元及利息。
对此,姚女士表示不能理解,“给我打错了钱,如果是银行打错了,银行会第一时间跟客户取得联系,但是银行并没有这样做,不道歉,突然就把人告上法庭,还理直气壮。”
银保监会介入
2022年2月14日,姚女士拨打了银保监部门的投诉电话,就这一事情向银保监会反映。
3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告知书称,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局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姚女士反映的涉事银行北京分行向其支付信托计划相关款项金额错误的问题,并按程序进行调查。
对于银行对姚女士提起诉讼的事项,应由司法机关处理,该局不予受理。对于姚女士反映的有关支付事项中出现问题笔数、涉及客户及金额,信托公司发给银行的划款电子指令和书面传真、加盖的印鉴、经办人、复核人、审批人名单等,该局已转相应银行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