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贵阳警方调查后,将3名冒充老干妈公司的人员抓获。
贵阳警方调查后,将3名冒充老干妈公司的人员抓获。
8天后,腾讯公司和老干妈公司发表联合声明称,腾讯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已就合同诈骗行为向贵阳警方报案,腾讯公司和老干妈公司双方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律程序的推进。此外,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已经厘清误解。对于事件过程中的种种误会和欠妥之处,腾讯公司已向老干妈公司方面当面致歉,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流程。
2021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依法对曹某等三人提起公诉。同年12月29日,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曹某犯合同诈骗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刘某利和郑某君也因同样的罪名,分别判处7年徒刑罚金5万元和6年徒刑罚金4万元,三人退赔腾讯公司4313650.8元。对于一审判决,主犯曹某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遭腾讯公司在保全冻结后,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商业合作。
两被告人上诉,不认可检方认定金额
澎湃新闻获得的刑事裁定书显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曹某和刘某利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曹某的上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量刑过重”。其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金额为4313650.8元属认定错误,现在没有任何评估机构能够对被兑换的CDKEY游戏道具价值作出符合市场价值的评估,因此在专业评估机构都无法作出评估的情况下,公诉机关作为非专业人士自行计算的金额,不具有权威性、公允性,不能作为对曹某、刘某利等定罪量刑的依据,公诉机关系根据2021年4月QQ飞车上道具或者类似道具钻石、点券兑换情况,将钻石或者点券转换成人民币的方式计算诈骗数额,公诉机关自行计算的方式及数据极不合理、不严谨、不科学及对被告人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