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近年来,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设施加快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国统一大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但与此同时,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将更好发挥出我国市场资源的巨大优势,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构建更加成熟、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良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谋划,是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只有国内市场高效联通,打通从市场效率提升到劳动生产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市场主体壮大、供给质量提升、需求优化升级的通道,才能扩大市场规模容量,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的优势,进而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因此,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