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提醒:
在台儿庄区本轮新冠肺炎疫情中,某居民到户外某处挖野菜,同时间有1名无症状感染者在该处停留,且两人均未佩戴口罩,该居民遂被传染,经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研判,系气溶胶传播导致感染。
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的传播力增强,感染后无症状或症状相对较轻,导致其隐匿性极强,请广大居民朋友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出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一、所有室内场所,特别是厢式电梯、洗手间等密闭空间,务必佩戴口罩。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网约车、他人车辆或自驾时,以及抵达停车场时,均须佩戴口罩。在室外场所(包括有其他人员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田地等室外场所)时,也应佩戴口罩。
二、戴口罩时要分清口罩的内外、上下,将口罩折面完全展开,将嘴、鼻、下颌完全包住,然后压紧鼻夹,使口罩与面部完全贴合。
三、请勿摘下口罩随地吐痰、在公共场所吸烟,咳嗽、打喷嚏时要避开他人,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摘口罩后、戴口罩前请保持手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