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参与企业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度促进绿色节能消费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京商消促字〔2022〕12号),公开遴选了10家参与企业(见附件)。
绿色节能消费券资金,由参与企业直接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垫付,参与企业在交易实际发生3日内将绿色节能消费券订单信息报送至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核销服务机构,市商务局依据核销报告按月向参与企业拨付结算资金。
参与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通知和参与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财政资金、终止企业参与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领取和使用流程
1.用户认证。消费者应在参与企业线上平台进行认证,要求达到银行卡四要素认证(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要求。
2.绿色节能消费券领取。消费者完成用户认证后登录参与企业线上自有平台,访问北京绿色节能专区进行申领。
3.绿色节能消费券使用。仅限消费者本人在参与企业线上商城或线下实体门店购买该企业适用商品时一次性使用,不找零。如申领绿色节能消费券后在截止时间未使用,自动失效。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继续使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能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