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韦某供述,事发前(2日)23点左右,她跟其朋友在出租房内喝酒,一直喝到第二天(3日)凌晨5点左右,便回家休息。等休息到上午7点左右,韦某要到五星街办事,便问其男友要钥匙,驾车沿柳石路、蝴蝶山路、荣军路往市中心方向行驶。当韦某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碰撞到由谭阿伯骑乘的电动车和数榀中心隔离栏后才在数米外停下。“我知道是不能酒驾的,当时就没考虑那么多,现在挺后悔的。”
经过医院检查,所幸谭阿伯事发时佩戴好头盔,头部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其腿部有不同程度韧带拉伤,目前已回家休养。事故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柳州交警提醒您,饮酒后尤其是醉酒后人的意识会出现模糊,很难控制自己身体,此时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轻则伤人伤车,重则车毁人亡,伤及无辜。事故中的韦某不仅造成谭阿姨受伤,因其涉嫌醉酒驾驶,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这些后果本可避免,但她选择漠视法律,罔顾生命,最终坑害了自己。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