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针对佳县“小雨”事件调查中发现的外来人口管理、户籍登记及《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等违规违纪问题,佳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对金明寺镇原党委书记李世英、原镇长郭耀文,金明寺镇党委书记牛宏伟、镇长徐喜军,金明寺镇原计生办主任石宗壮,金明寺派出所先后两任负责人方中格、薛世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锦涛,县中医院原副院长高艳,元团峁沟村驻村干部薛鑫鑫、原驻村干部马小波,元团峁沟村支部书记李宗圣,官庄便民服务中心刘泉塌村原支部书记刘建鹏等1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佳县“小雨”事件反映出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特殊群体关爱、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暴露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我们将深刻汲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精准落实特殊群体帮扶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榆林市联合调查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