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上海一例哮喘病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事发地点疑似在航昌路376弄一小区,当时小区一病人犯了哮喘,家属在向附近救护车借除颤仪时遭拒,并列出详细时间线并伴有视频佐证。
31日,浦东新区卫健委就此事作出通报: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
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舆论发酵后,网友对此事提出几点疑问,《新民周刊》也采访了相关医护人员和法律人士。
思考一:除颤仪可以外借吗?
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事发当天早上8点,当事人父亲感觉呼吸憋气,在居委会负责人的协调下,让现场负责核酸检测的医生先上楼急救,医生上楼后说需要AED,遂发生了“家属阻拦救护车借AED”的网传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