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子女教育的扣除范围包括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以及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选择夫妻双方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
在张依群看来,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应综合考虑婴幼儿生长成本、家庭照护成本、生育政策导向、物价水平等。但从近期看,婴幼儿的直接照护费用是衡量扣除标准的关键,初步应确定在每月扣除2000元。如此不仅可有效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还可以形成鼓励生育的导向作用;从长远看,婴幼儿照护费用还应随着经济水平、照护标准、财政能力、生育效果等有序提升,成为鼓励生育的重要经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