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数量十年翻两番,也是我国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结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国务院2019年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等内容。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塘中注入营商环境活水,激荡出了更多市场主体的活跃浪花。
以民营经济大省广东为例,广东市场主体已超过1500万户,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这与广东活力十足的营商环境密切相关。通过“证照分离”“一照通行”等改革,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过“数字广东”建设,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办事环节、办事成本大幅减少、降低,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在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广东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深圳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
民营企业数量十年翻两番,还是民营企业家不懈奋斗的结果。长期以来,广大民营企业家以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组织带领千百万劳动者奋发努力、艰苦创业、不断创新,为发展壮大我国民营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