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度包装如何界定,中国消费者协会曾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
“商品过度包装看起来很华丽,但实际上华而不实,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也容易造成社会上追求豪华奢侈的风气,这和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是相悖的。”中国政法大学自然资源与气候变化法研究中心主任曹明德认为,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也浪费能源,生产加工这些多余的包装部分需要耗费大量原料和电力。
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教授胡静看来,春节期间有的商品主要用于送礼,人们心理上总认为送亲戚朋友的礼品要美观,在购买时肯定会首选包装好看的商品。这涉及移风易俗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希望在满足包装基本的需求之外,可以尽量简化包装。
强化监管源头治理
为过度包装“瘦身”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2021年9月,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修改了包装空隙率限量要求及计算方法,增加了外包装体积检测、判定规则和不同商品的必要空间系数,为过度包装“瘦身”。
在曹明德看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可以对过度包装问题进行有效遏制,但现在也存在着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新修订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再次强调了对商品包装的要求,就是要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减轻消费者负担。
曹明德认为,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互为因果,行政部门需要加强监管,让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过度包装。消费者需要培养绿色低碳、节约环保的理念。当商家考虑到消费者这种消费心理时,自然也会减少过度包装。“在过度包装这方面,我们还需要真正地形成一种社会共识,让公众和一些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监督”。
在胡静看来,生产经营者生产出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至关重要,如果市面上流通的都是绿色包装,即使部分消费者想追求奢华的包装也买不到,自然不会产生过度包装浪费的问题。
胡静认为,随着限制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实施,生产经营者一方面要考虑包装的一些基本功能,比如安全卫生以及运输过程当中防止破损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思考怎样达到绿色包装的标准。具体怎样平衡包装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可能还需要国家进一步制定相应的政策。